“也确实如此。”木然轻轻点了点头,见义勇为是道德上的要求,确实从未在法律上有此规定。
“不过,不过县衙告示上不是写着,如果有常人,捕获强盗一名,可赏银二十两;捕获十名,可与一官嘛。”
“我可是看见你问他们要银子呢,还把一个衙役吓得摔了个大马趴都起不来了。”木念指着老道士,“我亲眼看见的啊,可别说没有哦。”
“小丫头你眼睛倒还挺尖的。”老道士拍拍道袍,让木念看他屁股后的一个大脚印,“喏,衙役踢得,我要是个一般的老人家,这一脚可够躺半个月喽。一看就是平日里欺男霸女惯了,遇上老道那就是他的福报。”
这才从道袍里抠抠索索地掏出几个铜板,“要不怎么说衙门口向钱开呢,就给了五个铜板,把贫道当叫花子打发呢。”
“五个铜板,还不够买一个包子的。”老道士边走边抛着那五个铜板,“三两银子就能买一个能干活的半大小子,还是死契。小丫头,你觉得自己能值几钱银子?”
哗啦啦,哗啦啦,那声音惹得木念心烦意乱。
“平民百姓,有几个人识字,有几个人敢进县衙,又有几个人敢问如狼似虎的衙役要钱?岂不闻破家县令,灭门知府?纵然天理昭昭,可惜俗世昏昏啊。”
“历朝历代,纵然偶有贤君良臣,善民之政,却往往是半途而废,身死政消。”
“良才善用,能者居之。朝中的相公们,哪个不是良材美玉,为何我大宋却是江河日下,日暮西山。老道我绞尽脑汁,却始终是想不明白啊。”
这话在当时,可称得上是高瞻远瞩,可也绝对是惊世骇俗。
木念默然无语,这就是人治和法治的区别啊。除非任何人能都受律法的约束,包括皇帝,真正做到王子与庶民同罪,可在封建社会又怎么可能做得到。
等同于再换天地,何其难也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